這張照片攝於 2010 年 8 月 27 日,日本司法部舉辦媒體參觀活動,顯示了位於東京澀谷警察署的處刑室。

(SeaPRwire) –   位於大阪的一家日本地方法院於週一駁回了一項訴訟請求,該訴訟由死刑犯提出,旨在終結日本在行刑前僅幾個小時才通知死刑犯的慣例,並對由此所衍生的精神痛苦要求賠償。

國際人權組織長期以來一直批評在行刑前僅在最後幾個小時通知囚犯,因為這表示缺乏同理心。反對在任何情況下都判處死刑的國際特赦組織在關於 日本死刑制度 的報告中表示,這種短暫通知的慣例尤其「殘酷」,因為它「導致所有死刑犯每天都面臨一個問題:『這一天會是我生命的最後一天嗎?』」

國際特赦組織日本分會主任池田久代在訴訟被駁回後告訴時代雜誌:「我們對於今天的[裁決]感到非常失望。」

兩名不具名的死刑犯在 2021 年提起訴訟,他們表示僅在行刑前幾個小時得知執行死刑的消息,這違反了日本國憲法第 31 條,因為此舉並未給予死刑犯充分的時間提出異議。地方報紙 Japan Times 報導,這兩名死刑犯還辯稱,當天通知執行死刑違反了日本國憲法第 13 條保障人身尊嚴的規定。原告要求賠償約 2,200 萬日圓(約 142,000 美元)的精神損失金,因為倉促的通知帶來了不確定性和壓力。

政府主張駁回請求,並表示根據 每日新聞 報導,採取這種短時間通知的慣例是為了防止死刑犯在收到較長時間的行刑通知後自殺。法院未就這種慣例的合憲性做出裁決,據 共同社 報導,一名死刑犯的律師表示,他計畫對駁回請求的裁決提出上訴。

日本和美國是仍執行死刑的唯一已開發國家,但日本的死刑制度是 獨特的。一旦法務大臣核准執行死刑,在實際執行死刑的五年內都必須執行死刑。但是,對於死刑犯應在多長時間前收到通知,並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自 1970 年代中期以來,拘留所主管通常在執行死刑前一到兩個小時才通知死刑犯,而通常在執行死刑後才通知家屬。

千葉縣國際教養大學日本學講師傑佛瑞·霍爾告訴時代雜誌:「這是讓日本的死刑制度與其他國家(如美國)不同的因素之一,美國認為給予死刑犯及其家人較長的執行死刑通知是人道的。」

死刑在日本廣受公眾支持,2019 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超過 80% 的公民認為有必要實施死刑。根據日本刑事司法非營利組織 刑事司法與監獄資訊網 的數據,從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到 2022 年,日本已執行 718 次死刑。目前沒有執行死刑的案例,但根據 維基百科日語版 報導,截至 3 月底有 109 名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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